约定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清晨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伦敦郊外的私人医院“圣玛丽医院”旁的空地上,已经围起了一圈稀疏的人群。
之所以选择医院附近作为决斗场地,既是对双方生命的“体面”尊重,也为后续的抢救留下了余地,毕竟贵族间的决斗,爭的是面子,而非必致对方於死地的仇怨,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杜根穿了一身白衬衣,黑裤子,他的僕人阿尔多將装著线膛手枪的木匣子捧在手里。
“杜根,你倒是来得挺早,看来是急著送死。”一个粗哑又傲慢的声音从人群另一侧传来,满脸横肉的肯也在僕人的陪同下缓步走了过来。
他果然如杜根记忆中那般魁梧,再宽大的衣服也掩不住敦实的身躯,脸上带著毫不掩饰的敌意,眼神像要將杜根生吞活剥。
眼看双方都到了,主持人高声宣布:“决斗规则照旧,间距十步,侧身站立,指令下达后即可开火,中弹者即认输,不得再行攻击。”
说完,他示意杜根和肯都可以最后检查一下自己的枪枝。
检查完手枪之后,主持人宣布,“开始。一,二,三……”
主持人开始数数。
杜根和肯开始朝著相反的方向迈步。
儘管杜根坚信自己的线膛枪肯定比肯手里的滑膛枪打得更准,但是……万一……如果……
杜根还是很紧张,每走一步都呼吸急促,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十!”
隨著主持人喊到“十”杜根连忙转身,不过说时迟那时快,终究开始肯的手枪先开了火。
砰
隨机,杜根的手枪也打响了。
砰
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划破清晨的寧静,尖锐的枪声在空地上迴荡,惊飞了枝头的麻雀。
杜根只觉得左臂传来一阵灼热的刺痛,温热的血液瞬间浸透了燕尾服的袖口,子弹只是擦著他的胳膊划过,留下一道不算太深的伤口,却也足够疼得他眉头紧锁。
而肯则踉蹌著后退了两步,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肚子,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嘴角溢出一丝血跡,他手中的手枪“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身体摇摇欲坠。
围观的人群瞬间骚动起来,有人惊呼,有人议论,还有人下意识地后退,毕竟贵族决斗虽常见,看热闹的人嘛,就是不嫌事大。
“少爷,你没事吧?”僕人阿尔多赶紧上前,“医生!”
早就在一旁等候的医生也赶紧衝过来,將杜根和肯抬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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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根的伤势很轻微,就是子弹擦破的皮肉伤,但是肯要严重的多,子弹射进了他的肚子里。
圣玛丽医院里,一个看起来像医生的小老头子倒是手脚麻利的从箱子里面取出把剪刀,熟练的剪开了肯的外套和衬衫,往大肚皮上面一个翻著碎肉脂肪正在流血的伤口看了一眼,也大声嚷嚷起来了。
“不好了,里弗斯先生快不行了,是腹部中弹!这可怎么办啊!里弗斯先生要死了……”
老头子杀猪般地大叫起来。
此时此刻的肯一脸哀怨地看著杜根,眼中却没有怨恨,只是说道:“杜根,你贏了,告诉艾玛,我爱她!替我吻她,吻一百次……”
杜根听到这话,满头黑线,想不到这个死胖子还是个情种,艾玛就是那个他们两人挣得死去活来的剧院女歌手。
杜根忍不住对那个小老头说道:“抱歉,你现在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抢救一下里弗斯先生?毕竟你是医生!”
小老头白了一眼杜根,不冷不热地说道:“抢救?我就是整个英格兰最好的治枪伤的医生!里弗斯先生是腹部中弹,除了上帝,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救得了。”
杜根诧异地说道:“开刀把子弹取出来就是了,子弹肯定没有伤到要害,否则就不止出这点血了。”
“你在胡说什么?你懂医学嘛?”小老头有些生气了。
“少废话!”杜根赶紧催促,“再耽误下去,他就真的死了!我知道你们担心诊疗所的医生治不好他,放心,我来动手。”
“什么?杜根少爷,您能救他?求求你,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我们少爷吧!”肯的僕人哭求
小老头再次出言说道:“救不了的,切开肚子容易,可是要怎么止血?”小老头一边摇头一边追问道。
“用止血钳。”杜根穿越之前虽然只是一个实习医生,但是也知道止血钳在16世纪就已经发明了。
“可还是会有极大的概率造成大出血的,里弗斯先生多半会死在手术台上的。”
小老头还是摇头,外科手术在这个时代並不是没有医生敢尝试,不过成功的概率太低,开膛破肚的大手术的失败率几乎是百分之七八十!
其中造成病人在手术台上死亡的最大原因就是出血过多。
“可以输血嘛。”
“输血!怎么输?”
“就是把血从別人身体当中抽出来,注入病人的血管。”杜根顿了一下,补充道:“必须输入配血相合的血液,否则会出现溶血。”
“配血相合?溶血?”老头子摇摇头杜根说的话他完全听不明白,迟疑道:“伤口感染问题怎么解决?要知道伤口感染才是造成枪伤死亡的最大原因!”
杜根其实不知道,这个老医生的確有丰富的医治枪伤的经验,因为他是一名军医。18世纪的欧洲可以说是连年战乱,而步兵作战的主要方式就是排队枪毙,那些战死的士兵往往不是立即死去,而是会和伤口感染搏斗很长时间,然后再痛苦的死去。
“做好手术消毒。”
“消毒?什么意思?”
“就是……”
“嗯哼!”地上躺著的胖子忽然哼哼起来打断两个来自不同时空的医生的对话,胖子可怜兮兮地看著杜根:“杜根,你真的有办法救我?”
“可以试一下,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杜根很老实地说
听到自己居然还有一半可能可以活,那个半死不活的死胖子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有五成把握吗?太好了!”他扭头对那个老头子医生说:“斯坦因先生,就让他试一下吧。”
被叫做斯坦因的老头子终於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康恩贝先生,里弗斯先生,如果你们都原因的话,我愿意给你做助手。”
於是乎,200来斤的死胖子被扒光了衣服放在一张长木桌上面。
斯坦因麻利地將肯的手脚都用麻绳牢牢捆在木桌的四条桌腿上,因为这个时代的英国也没有什么很有效的止疼药,虽然老医生的药箱子里面有鸦片和烟枪,但是这玩意儿对剧烈疼痛的效果不是很明显,所以只能像杀猪似的把胖子先捆起来,防止他乱动。
杜根又说道:“我们要把他肚子上的体毛都剃掉。”
“翠茜,去把里弗斯先生肚子上的毛都剃乾净了。”斯坦因医生说
“我们需要麻醉他。”杜根又说道
“翠茜,给里弗斯先生来点鸦片町酒。”斯坦因医生又说
喝了鸦片町酒的肯很快就开始眼神迷离起来。
之所以选择医院附近作为决斗场地,既是对双方生命的“体面”尊重,也为后续的抢救留下了余地,毕竟贵族间的决斗,爭的是面子,而非必致对方於死地的仇怨,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杜根穿了一身白衬衣,黑裤子,他的僕人阿尔多將装著线膛手枪的木匣子捧在手里。
“杜根,你倒是来得挺早,看来是急著送死。”一个粗哑又傲慢的声音从人群另一侧传来,满脸横肉的肯也在僕人的陪同下缓步走了过来。
他果然如杜根记忆中那般魁梧,再宽大的衣服也掩不住敦实的身躯,脸上带著毫不掩饰的敌意,眼神像要將杜根生吞活剥。
眼看双方都到了,主持人高声宣布:“决斗规则照旧,间距十步,侧身站立,指令下达后即可开火,中弹者即认输,不得再行攻击。”
说完,他示意杜根和肯都可以最后检查一下自己的枪枝。
检查完手枪之后,主持人宣布,“开始。一,二,三……”
主持人开始数数。
杜根和肯开始朝著相反的方向迈步。
儘管杜根坚信自己的线膛枪肯定比肯手里的滑膛枪打得更准,但是……万一……如果……
杜根还是很紧张,每走一步都呼吸急促,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十!”
隨著主持人喊到“十”杜根连忙转身,不过说时迟那时快,终究开始肯的手枪先开了火。
砰
隨机,杜根的手枪也打响了。
砰
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划破清晨的寧静,尖锐的枪声在空地上迴荡,惊飞了枝头的麻雀。
杜根只觉得左臂传来一阵灼热的刺痛,温热的血液瞬间浸透了燕尾服的袖口,子弹只是擦著他的胳膊划过,留下一道不算太深的伤口,却也足够疼得他眉头紧锁。
而肯则踉蹌著后退了两步,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肚子,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嘴角溢出一丝血跡,他手中的手枪“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身体摇摇欲坠。
围观的人群瞬间骚动起来,有人惊呼,有人议论,还有人下意识地后退,毕竟贵族决斗虽常见,看热闹的人嘛,就是不嫌事大。
“少爷,你没事吧?”僕人阿尔多赶紧上前,“医生!”
早就在一旁等候的医生也赶紧衝过来,將杜根和肯抬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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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根的伤势很轻微,就是子弹擦破的皮肉伤,但是肯要严重的多,子弹射进了他的肚子里。
圣玛丽医院里,一个看起来像医生的小老头子倒是手脚麻利的从箱子里面取出把剪刀,熟练的剪开了肯的外套和衬衫,往大肚皮上面一个翻著碎肉脂肪正在流血的伤口看了一眼,也大声嚷嚷起来了。
“不好了,里弗斯先生快不行了,是腹部中弹!这可怎么办啊!里弗斯先生要死了……”
老头子杀猪般地大叫起来。
此时此刻的肯一脸哀怨地看著杜根,眼中却没有怨恨,只是说道:“杜根,你贏了,告诉艾玛,我爱她!替我吻她,吻一百次……”
杜根听到这话,满头黑线,想不到这个死胖子还是个情种,艾玛就是那个他们两人挣得死去活来的剧院女歌手。
杜根忍不住对那个小老头说道:“抱歉,你现在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抢救一下里弗斯先生?毕竟你是医生!”
小老头白了一眼杜根,不冷不热地说道:“抢救?我就是整个英格兰最好的治枪伤的医生!里弗斯先生是腹部中弹,除了上帝,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救得了。”
杜根诧异地说道:“开刀把子弹取出来就是了,子弹肯定没有伤到要害,否则就不止出这点血了。”
“你在胡说什么?你懂医学嘛?”小老头有些生气了。
“少废话!”杜根赶紧催促,“再耽误下去,他就真的死了!我知道你们担心诊疗所的医生治不好他,放心,我来动手。”
“什么?杜根少爷,您能救他?求求你,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我们少爷吧!”肯的僕人哭求
小老头再次出言说道:“救不了的,切开肚子容易,可是要怎么止血?”小老头一边摇头一边追问道。
“用止血钳。”杜根穿越之前虽然只是一个实习医生,但是也知道止血钳在16世纪就已经发明了。
“可还是会有极大的概率造成大出血的,里弗斯先生多半会死在手术台上的。”
小老头还是摇头,外科手术在这个时代並不是没有医生敢尝试,不过成功的概率太低,开膛破肚的大手术的失败率几乎是百分之七八十!
其中造成病人在手术台上死亡的最大原因就是出血过多。
“可以输血嘛。”
“输血!怎么输?”
“就是把血从別人身体当中抽出来,注入病人的血管。”杜根顿了一下,补充道:“必须输入配血相合的血液,否则会出现溶血。”
“配血相合?溶血?”老头子摇摇头杜根说的话他完全听不明白,迟疑道:“伤口感染问题怎么解决?要知道伤口感染才是造成枪伤死亡的最大原因!”
杜根其实不知道,这个老医生的確有丰富的医治枪伤的经验,因为他是一名军医。18世纪的欧洲可以说是连年战乱,而步兵作战的主要方式就是排队枪毙,那些战死的士兵往往不是立即死去,而是会和伤口感染搏斗很长时间,然后再痛苦的死去。
“做好手术消毒。”
“消毒?什么意思?”
“就是……”
“嗯哼!”地上躺著的胖子忽然哼哼起来打断两个来自不同时空的医生的对话,胖子可怜兮兮地看著杜根:“杜根,你真的有办法救我?”
“可以试一下,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杜根很老实地说
听到自己居然还有一半可能可以活,那个半死不活的死胖子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有五成把握吗?太好了!”他扭头对那个老头子医生说:“斯坦因先生,就让他试一下吧。”
被叫做斯坦因的老头子终於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康恩贝先生,里弗斯先生,如果你们都原因的话,我愿意给你做助手。”
於是乎,200来斤的死胖子被扒光了衣服放在一张长木桌上面。
斯坦因麻利地將肯的手脚都用麻绳牢牢捆在木桌的四条桌腿上,因为这个时代的英国也没有什么很有效的止疼药,虽然老医生的药箱子里面有鸦片和烟枪,但是这玩意儿对剧烈疼痛的效果不是很明显,所以只能像杀猪似的把胖子先捆起来,防止他乱动。
杜根又说道:“我们要把他肚子上的体毛都剃掉。”
“翠茜,去把里弗斯先生肚子上的毛都剃乾净了。”斯坦因医生说
“我们需要麻醉他。”杜根又说道
“翠茜,给里弗斯先生来点鸦片町酒。”斯坦因医生又说
喝了鸦片町酒的肯很快就开始眼神迷离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