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顺天府所属,良乡县城外。
    日头刚爬上树梢,一群半大小子,约莫十岁上下,正挤在一处土坡前,个个仰著脑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坡顶一块大青石上站著的少年。
    那少年身量不算高,却自有一番气度,衣裳虽是旧的,倒也浆洗得乾净,袖口挽了两道,露出两截瘦而不弱的小臂。
    少年往下一扫,看著眼前这一张张仰著的脸,嘴角微微一挑,那神情,活像个校场点兵的將军。
    “这次你们想听什么?”
    少年语气隨意,似是有股子玩世不恭的味道,却又不只有如此,似乎还多一丝什么。
    话音刚落,底下便炸了锅。
    “二哥,继续讲那个林黛玉醉打蒋门神唄!”
    一个圆脸少年挤在最前头,满眼放光。
    “那有什么好听的?”
    旁边另一个少年立刻不干了。
    “我想听林黛玉跟孙悟空那段,上回你说到孙悟空去荣国府借芭蕉扇,才讲到一半!”
    “不对不对,上回明明讲的是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放屁,那是鲁智深!”
    一眾少年你一言我一语,爭得面红耳赤,眼看就要擼袖子。
    青石上的少年也不急,就抱著膀子看他们吵,等吵得差不多了,才不紧不慢地摆了摆手。
    “行了行了。”
    声音不大,底下的吵闹声便像被掐住了脖子似的,齐刷刷静了下来。
    “这回给你们讲个新的,包你们没听过。”
    少年目光一扫,看著下面的小弟们一个个都满脸期待,当即不再卖关子。
    “林黛玉七擒威震天,赛博坦上起狼烟。”
    眾人面面相覷,眼神里全是茫然,这几个字拆开都认识,凑一块儿却完全听不懂,但正因听不懂,才更觉得厉害。
    一时间,所有少年都闭了嘴,连呼吸都放轻了几分。
    “话说这一日,林黛玉正在葬花……”
    少年往石头上一坐,二郎腿一翘,手中摺扇唰地展开,那扇面上没什么字画,就是一张白纸,如今找个先生在扇面上题字或者画画,要花不少钱,即便如此,这扇子在少年手里一展,硬是展出了几分说书先生的派头。
    这一讲,便是一个时辰。
    少年讲得唾沫横飞,底下听得如痴如醉。
    直到少年將摺扇在掌心啪地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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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少年故意拉长了调子,等底下所有眼睛都亮到极致的时候,却忽然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日头。
    “行了,该回家吃饭了。”
    “二哥,再讲一段吧。”
    “就一段!”
    少年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看著底下这一张张不甘心的脸,笑了。
    “再不回去,家里饭就没了,你们是愿意在这儿听我说书,还是愿意饿著肚子?”
    这话比什么都管用,一群少年这才注意到日头已经爬到了头顶,肚子里的馋虫顿时被勾了起来,咕咕叫声此起彼伏。
    正犹豫间,远处官道上传来马蹄声。
    一匹高头骏马,马上坐著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穿一身青绿锦绣服,人高马大,肩膀宽得像一堵墙,腰间掛著一把绣春刀,那气势,一看就不是寻常人物。
    “是江叔!”
    一个眼尖的少年先叫了出来,声音里带著压不住的兴奋。
    这兴奋是有道理的,这帮孩子都摸出了门道,每次江叔来,都会给他们带好吃的。
    马到近前,男人翻身下来,动作乾净利落,他二话不说,先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包裹,隨手往青石上的少年怀里一丟。
    少年接住,打开一看。
    十几个包子,白面做的,还冒著热气。那股麦香混著肉香往外一窜,底下的孩子们眼睛都绿了。
    少年也不客气,伸手拿了一个,三口两口便下了肚,那吃相算不上斯文,却也不显狼藉,反倒透著股子痛快。
    吃完一个,少年將包裹直接丟给了底下离得最近的一个少年。
    “老规矩,一人一个,谁也不能多吃。”
    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
    男人站在一旁看著,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心疼。
    这孩子总是这样,即便自己还没吃饱,却也不会饿著身边的人,明明自己也是个半大孩子,却活得像个小大人,有著这个年龄段不该有的成熟。
    男人心里嘆了口气,面上却不动声色。
    “方恆。”
    男人看著少年,开口道。
    “你上次做的那个甜食,还能做吗?”
    方恆正擦嘴角的包子渣,闻言抬起头。
    “甜食?”
    “就那个,叫什么来著……”
    男人皱眉想了想。
    “就是那个有些泛黄,酥脆香甜,还要加鸡蛋的。”
    男人想了想,根据自己的记忆將这甜食描述了出来。
    “我认识一位贵人,上回吃了之后就一直惦记,这次正好我休沐,他一再叮嘱,说什么也得让我再给他带些回去。”
    方恆没有立刻答话,眼神动了动。
    这东西自己確实会做,但这种东西,寻常百信一般买不起,能吃得起的都是达官贵人,良乡地界都没几个人能当成点心吃,也就京城之中达官贵人遍地,才能吃得起。
    原本方恆不愿意多做,做这个东西要用到糖霜,还有一些其他东西,糖霜不是寻常人家用得起的物件,做出来的东西也太过扎眼,在这良乡地界上,日子能过得去就行,出头的椽子先烂,这个道理方恆比谁都明白。
    可少年又看了看眼前的男人。
    这男人待自己不薄,更何况他在京城当差,据说官职还不小,索性是做给贵人的,倒也不怕被人惦记。
    而且,方恆確实需要钱。
    这犹豫不过片刻,方恆便点了头。
    “做倒是能做。”
    “不过这东西做起来麻烦,要用不少糖霜,还要现做油酥,价值不菲。”
    “钱不是问题。”
    男人听到这话,顿时鬆了口气,他就怕上次做的那个东西是方恆一时兴起,隨意做的,或许方恆自己也记不得配方,现在看来,似乎並非如此。
    “糖霜对你我来说是稀罕物,对那位贵人而言,不过是寻常吃食罢了。”
    他说著,伸手入怀,摸出一锭银子,放在了方恆手心里。
    五两。
    白花花的,沉甸甸的。
    在太阳底下晃得人眼晕。
    周围几个少年的眼睛都直了,他们长这么大,见过最多的钱也就是一把铜钱,哪里见过银锭子?
    “就按这锭银子的量做。”
    男人说完这话,拍了拍方恆的肩膀,对於眼前少年的秉性,他比谁都清楚,这是一个难得的良善孩子,要是其他人在少年那种家境之下,恐怕心態早已扭曲,但方恆非但没有,反而对周围的百姓多加救济。
    “你该赚的赚,不必替贵人省钱。”
    方恆低头看了看手心里的银子,没说什么,只是將它往怀里一揣,贴身收好。
    “需要三日,主要是油酥做起来需要时间。”
    “行,三日后我来取。”
    男人也不废话,翻身上马,他看了方恆一眼,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点了点头,双腿一夹马腹,往良乡县城的方向去了。
    马蹄声渐远,尘土慢慢落回地面。
    方恆目送那道背影消失在官道尽头,才重新把手伸进怀里,摸出那锭银子。
    银锭子在少年掌心里躺著,或许是日头的原因,微微发烫。
    方恆心里清楚,这五两银子,寻常百姓家怕是几年都攒不下,一般百姓养家餬口已然是难上加难了,更不要说存下钱財了。
    这五两银子倘若放在一般少年手里,不啻於小儿持金过闹市,迟早要惹出祸事来。
    但这银子在方恆手中,而且这是江叔给的银子。
    整个良乡,或许有人不认识县太爷,但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位江大人,有江叔的名头镇著,这银子就烫不了手,也没人敢动歪心思。
    周围的少年看著那锭银子,眼神里全是羡慕。
    但也仅仅是羡慕。
    没有嫉妒,更没有贪婪。
    这帮孩子心里都很清楚,以二哥的本事,配得上这银子,更何况二哥手头但凡宽裕了,从来不会亏待他们。
    “狗蛋。”
    方恆把银子重新收好,叫了一个名字。
    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立刻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胸膛挺得老高。
    “你带两个人,去王家铺子买二十斤牛乳,就说是我要的,钱回头给他。”
    狗蛋领了差事,那神情顿时像打了胜仗的將军,脖子一梗,眼光往左右一扫。
    “你们谁跟我去?”
    “我去!”
    “我!”
    “我也去!”
    一时之间,从者如云。
    狗蛋挑了三个人,趾高气扬地领著往县城方向去了。
    “老三。”
    方恆又叫了一个名字。
    一个瘦高个的少年应声站了出来,眼睛亮晶晶的。
    “你带两个人,去张屠户那儿买两条羊腿,顺道再买两颗白菜,一捆粉条,一会儿燉羊汤,大傢伙儿一块吃。”
    老三一听,眼睛更亮了,连连点头,临转身前,又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来,语气里带著几分得意。
    “二哥,你是不知道,那张屠户每次一听是你要羊腿,给的都是上好的,比別人的肉多出好大一块,那些割下来的荤油,也回回都白送我。”
    这话不假。
    这附近的商户,但凡认识方恆的,多少都会给几分面子。
    有些是看重方恆的为人,有些是受过方恆的接济或者帮助,像张屠户,便属於后者。
    张屠户家祖传的屠宰手艺,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跟他爹一样,老实本分,没什么灵光劲儿,將来继承家业正好,但次子张渠就不一样了,脑袋灵光得很,打小就显出几分读书的资质。
    张屠户为此高兴得差点没把祖宗牌位供到院子里去,他老张家世代屠户,能出个读书苗子,那真是祖坟冒青烟了,为了供张渠进私塾,张屠户没少花销,平日里笔墨纸砚也从未短过。
    可偏偏张渠是个疲懒性子,对读书不怎么上心,张屠户为这事急得嘴上起了一圈燎泡,想打又捨不得,就差没给儿子跪下了。
    后来方恆知道了这事,便应承了下来。
    张渠本就是跟在方恆屁股后头的小弟之一,方恆说话,他一直都听。
    具体怎么劝的,没人知道,只知道打那以后,张渠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天不亮就起来背书,晚上点著油灯练字,这让张屠户恨不得把方恆给供起来。
    如今张渠才十二岁,县试已经过了,府试没中,但按他现在的劲头,明年的府试基本是十拿九稳,府试一过,便是童生。
    十三岁的童生,在整个良乡县虽不算独一份,却也当得起神童二字了。
    童生再往上,过了院试,就是正儿八经的秀才了。
    因此张屠户对方恆,那是打心眼里的感激,再加上方恆平日的为人,十里八乡都传著,所以每次方恆去买肉,张屠户都会把一整只羊身上最好的肉给方恆,甚至很多时候,张屠户在乡下收了一些上好的羊,都会提前跟方恆打招呼,问方恆要不要,方恆不要,他才会卖给別人。
    此刻的张渠正在家中备考院试,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法跟方恆他们混在一处,要不然以他的性子,早跑出来听方恆说书了。
    老三领著人走了之后,方恆又给剩下的少年们各自派了差事,等所有人都领了任务散去,少年才不紧不慢地拍了拍衣裳,迈著不急不缓的步子,一个人往良乡县城的方向走去。
    官道两旁的野草被日头晒得有些发蔫,风一吹,发出沙沙的声响。
    日头正高,少年却不嫌晒,在官道上不疾不徐地走著。
    怀里的那锭银子隨著步伐微微硌著胸口,沉甸甸的。
    三日后,自己得做出那位贵人惦记的甜食。
    不过在那之前,先燉一锅羊汤,让大傢伙儿都吃饱。
    毕竟这世上,没什么比吃饱饭更实在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