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一事不烦二主的原则,李维的状態从徒步转变为开车。
    隨手拆掉车上的定位装置扔出车窗外,李维觉得自己应该开始按照规划办事了。
    修建自己得炼金工坊。
    李维之前已经想好了。
    炼金工坊这种地方必须隱秘、独立、可支配。
    空间要大,最好还要有天窗可以用来观星。
    所以,他最终选择了迈阿密郊外的一处废弃工厂。
    这里不仅符合上述条件,而且位置偏僻,非常合適。
    而且李维依稀记得他去过那个地方。
    嗯……他好像和一位“朋友”在这里大开杀戒,端掉了一个製毒工厂,还顺便搞了点钱。
    但是,他有点想不起来那位“朋友”是谁了。
    他只是隱约记得,不是托马斯也不是泰沙,而是一个嘴巴很臭,战斗力颇硬的……老傢伙?
    嗯……还是先抵达目標地点看看吧。
    一来,看看缺些什么,置办一下。
    二来,也算“故地重游”,看看能不能让自己想起更多事情。
    一路疾驰,仅仅二十分钟后,他便抵达了目的地。
    但李维没想到的是,这个原本应该废弃许久的地方,此刻竟然……灯火通明!
    妈的!是谁!竟然敢侵占他的地盘!
    虽然从先来后到的角度讲,李维才是入侵者。
    但是李维认为,作为一名反派,他看中了就是他的!
    任何旁人的覬覦都是赤裸裸的挑衅!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处理办法也很简单。
    让他们滚!
    如果不照做,就狠狠教训他们!
    李维把车停到一边,下车后拔出后腰抢套內的“莉莉丝”检查了一下。
    八发子弹,够用了。
    拎著“莉莉丝”,李维大步走到废弃工厂的大门口,飞起一脚直接踹开大门。
    “你们这些无耻的强盗!从我的地盘上滚出去!”
    废弃工厂內,一群穿著防护服,带著口罩和目镜,正在一堆化学器材中,提取著晶体的人齐刷刷抬头望向李维。
    呃……这好像是个制“冰”工厂。
    这时候,二楼的办公区顿时涌出十几个身影。
    不过,当已经拔枪在手的他们,看到孤零零站在门口的李维,领头那个人直接把枪口垂下,排在二楼的扶手上,神態轻鬆的调笑起李维。
    “嘿!伙计!你的地盘?所以,你是准备加入我们毒蛇帮的吗?”
    毒蛇帮?
    李维对这个名號觉得耳熟。
    他隱约记得,自己好像认识他们老大。
    是叫“达克”还是“达尼”来著?
    李维眉头微皱,目光上调,努力回忆著。
    但是这幅姿態却让对方误会了。
    “嘿!伙计!如果害怕了就滚!”
    “不过要记得,滚之前留下点『东西』。”
    “手指、脚趾,这是『规矩』。”
    “肾臟活著什么別的器官,这是歉意。”
    “当然,在那之前,撅起你的屁股,懂吗?”
    他的话顿时引来一阵鬨笑。
    “砰!”
    枪声毫无徵兆的响起。
    “啊!脚趾!我的脚趾!我的脚趾!”
    惨叫声接踵而至。
    那个刚才还在叫囂的傢伙躺在二楼的栏杆后面,抱著自己的腿,躺在地上来回打滚。
    一个反应快的,立刻举枪要打。
    “砰!”
    第二声枪响,李维举著“莉莉丝”,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
    而那个反应很快的傢伙则和领头人一样,躺在地上哀嚎。
    但不同的是,他抱著原本用来握枪的手。
    这下,再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轻举妄动。
    整个场面瞬间好像一张照片般凝固。
    始作俑者李维则抬起空著的那只手,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开始讲述起自己的……“道理”。
    “我尊重你们的『规矩』。”
    “现在,手指和脚趾我留下了。”
    “该按我的规矩办了。”
    说完,李维微抬枪口示意。
    “都从我的地盘滚出去。”
    “然后,出於你们对我造成的损失和惊嚇,把你们的设备和现金留下。”
    “谁赞成,谁反对?”
    没有人反对。
    可也没有人赞成。
    他们戳在哪里,在恐惧,在颤抖,在……不知所措。
    他们现在不知道该如何表示“赞成”,生怕一点微小的动作就让李维误会,成为下一个被打烂肾臟的倒霉蛋。
    这个时候,他们反而在心里埋怨起那个最开始开口的人。
    你说你没事儿招惹这个煞星干什么?
    不过,李维很快就告诉他们该怎么做了。
    “砰!”
    第三声枪响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滚!”
    明確得命令与指示让这群人如蒙大赦,几乎所有人连滚带爬的离开。
    除了那个一开始被打掉脚趾的傢伙。
    他望著那爭先涌出的背影,疑惑到连肉体上的疼痛都有些顾不得了。
    为什么?
    对方只有一个人,一把枪而已。
    甚至,可能连子弹都没有几发。
    而他这边足足有三十几號人,几乎人人带枪。
    但是没有一个人奋起反抗,所有人都只顾著绕道逃离,连抬头看对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还没等他想明白,皮鞋踩在金属楼梯的“噹噹”声便响起。
    这声音如同铁锤一般,砸在他心头。
    隨著那个声音越来越近,那种好像待宰的恐惧也隨之泛上心头。
    但脚趾被打断的他,却根本没办法逃跑。
    他只能眼睛一闭,就地一躺,开始撞死。
    期望著那个煞星没有发现,活著顾不上他。
    至少,不用亲眼目睹自己的死状。
    而就在这个过程中,他无意间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根手指。
    这下,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没人反抗了。
    谁先反抗谁先死,大家都不想死,於是谁都不反抗。
    甚至包括他自己,当听到那个脚步声出现时,他的第一个想法也不是躺在地上装死,而不是拔枪反抗。
    没办法,他也不想死。
    只可惜,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汪汪事与愿违。
    “嘿?別装了问你个问题。”
    那个声音仿佛在耳边响起,他没敢回应。
    “那你在这儿躺著吧。”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隨后脚步声便渐行渐远。
    终於,他鼓起勇气,睁开眼睛了眼睛。
    然后,他看到那个一枪打掉他脚趾的人,正抱著胳膊,倚在门框上,满脸戏謔的望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