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钟云城,旭日初升。
王晓看著手中的半截红文,一脸茫然。
可眉心的余热,与周边不绝的喧闹,告诉他这不是梦。
“完了完了,这少年要没命了!”
“十年了,没人敢碰这红文,他居然就这么撕了?”
“誒?什么叫我撕了红文,不是它自己飞到我手中来的吗?”王晓回过神来,轻声纳闷道。
指尖的半片红文在诧异中化为灰烬,眉心处的余热却愈发清晰,一道无形的烙印深深嵌入骨血中。
周围的议论全绕著一个名字打转:“宋清!是缉拿宋清的悬赏红文!”
听到这个名字,王晓茫然的眼神,瞬间清醒,透露出不可思议的震惊——怎么是他?
“没这么倒霉吧?老天你跟我开什么玩笑,才下山,就要我去找阎王问好?”
作为一名修炼者,宋清之名,王晓再熟悉不过。
天下武学分四境——鱼跃龙境、龙门神境、神念虚境、虚无仙境。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宋清可是一个神念虚境的强者,要我一个初入鱼跃境的修士去缉拿他,开什么玩笑?咦,宋清怎么到钟云城当起了强盗?”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尘土飞扬中,一队身著银甲、腰佩长刀的城卫策马而来,为首的是个面容冷峻的中年將领,腰间令牌刻著“缉刑司”三字。
“少年人,方才是你接了缉拿宋清的红文?”为首之人勒住马韁,目光如鹰隼般扫过人群,最终定格在王晓眉心那若隱若现的暗红印记上。
王晓心里咯噔一下,连连摆手:“误会!都是误会!那红文是自己飞到我手里的,我根本没打算接!”
“你就是我们苦苦等待的有缘人?”听闻是红文自动认主,中年將领迅速翻身下马,快步向王晓走来。
“你可知接下红文者,一月內若不能让宋清从钟云城消失,必遭血咒反噬而亡!”
“什么,你们管这叫有缘人?”王晓声音陡然拔高,他终於明白眾人为何像看死人一般看著自己。
中年將领尷尬一笑,“这也没办法,宋贼统领著一群强盗,行事诡譎如鬼魅,手脚麻利似旋风,钟云城多少富商巨贾被他洗劫一空,连神念虚境的强者都栽在他手里!”
“由於那宋贼名气太大,最开始的普通红文引来无数想一夜成名之辈,让钟云城不胜其扰。无奈之下,钦天监才设下这血咒红文。”
王晓被两名银甲卫“请”著往城主府走去,明白了红文的缘由,他再也感觉不到眉心的余热,而是从头到脚的冰凉。
街上的议论声被马蹄与甲叶碰撞声盖过,他能感觉到无数道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目光黏在背上。
“將军,我再確认一次——血咒红文自动认主,一月为期,宋清离城则咒解,否则我暴毙?”王晓咽了口唾沫,声音发颤。
“正是。”缉刑司统领面无表情,“钦天监的术法从不儿戏,十年间,红文飞过无数人头顶,却只在你眉心落印,这是天意。”
“天意个鬼!”王晓在心里咆哮,脸上却不敢表露分毫。
城主府大殿灯火通明,居中端坐的是位身著锦袍、面容富態的中年男子,正是钟云城主沈岳。两侧站著数位气息沉凝的高手,显然都是缉刑司与城主府的核心人物。
“王少侠是吧?”沈岳开口,声音不高,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红文认主,非你之过,却是你之劫,亦是钟云城之转机。”
王晓苦笑一声,拱手道:“城主大人,我不过初入鱼跃境,连神念虚境强者都挡不住宋清一招,这一月之期,与判我死刑何异?这血咒可有解法?”
“血咒不可逆!”
“我%@#”王晓一阵骂娘,“既然有这么强的血咒,为何不直接对宋清使用!”
“律法与规则只对愿意遵守它的人有效!”
“啥意思?”
“因为办不到”
“我%@#”王晓开始骂爹,隨后问出心中疑惑,“宋清为何会在钟云城当强盗?”
“不知道。”
“我%@#”王晓直接白眼,“那冒昧问一句,城主大人您知道些啥?”
“我们钟云城上下团结一心,全力支持王少侠出城剿匪!”
“没了?”王晓看著义正言辞的城主,静待下文。
“没了,来,大家一起来,让王少侠看看我们的决心!”城主站直了身体,挥手让大家一起吶喊。
“我们钟云城上下团结一心,全力支持王少侠出城剿匪!”
“我接了。”王晓看著异口同声的眾人,黑著脸打断他们,“但我有个要求……”
“没问题!”沈岳连要求都没听,就已先应下,“只要你能解决宋清之祸,別说这一个要求,就算十个百个都没问题,你要多少人马?”
“暂时不用,我还有个朋友稍后就到,就我和它即可。”
“那你的要求是?”
“七天,如果七天不能解决宋清之祸,还望城主不要拦我,任由我离去!”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如果先前城主的说辞,让王晓目惊口呆,隨著七天的说出,整个城主府的攻守之势易型,城主府的眾人来回看了几遍,才敢相信自己没有听错。
城主府大殿的寂静被沈岳的咳嗽声打破,这位富態城主脸上的威严险些掛不住,他揉了揉耳朵,仿佛听错了天方夜谭:“王少侠,你说……七天?”
“正是。”王晓脊背挺直,眉心暗红印记在灯火下微微发烫,“七天之內,我让宋清离城;若做不到,烦请城主履行承诺,放我离去,至於血咒反噬,我自寻他法。”
“胡闹!”左侧一位络腮鬍將领忍不住呵斥,“宋清那廝神出鬼没,十年间我们布下天罗地网都未能伤他分毫,你一个初入鱼跃境的毛头小子,七天能干什么?”
王晓瞥了他一眼,语气平淡,“诸位大人十年都未能解决的事,我也没信心做到,但天意所选,我自当尽力,可命是自己的,我怎么也得留点时间去解决血咒之力,您说呢,城主?”
沈岳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他盯著王晓看了半晌,忽然哈哈大笑:“好!七天便七天,七日后王少侠来去自便,钟云城绝不叨扰。”他將腰间玉印掷了过去,“这是城主兵符,城防、库银、缉刑司,皆可听你调遣!”
王晓抬手接住飞来的玉印,触手冰凉,其上雕刻的游龙纹路在灯火下流转著淡淡的灵气——城主兵符,竟被沈岳这般隨手掷来。
只因有人缉拿宋清就是大功一件!
不然何至於钦天监亲自颁发红文?
十年,可是整整十年,没人敢靠近宋清的红文。
“多谢城主。”王晓將兵符收入怀中,转身离去,动作乾脆得不带一丝犹豫。
“王少侠留步!”缉刑司统领快步上前,递过一枚青铜令牌,“这是缉刑司腰牌,凭此可调动城防暗哨,查阅十年间所有关於宋清的卷宗。另外,属下已让人备好了城东静心院,少侠若有需要,隨时吩咐。”
王晓接过腰牌,瞥了一眼那位依旧怒目而视的络腮鬍將领,淡淡道:“卷宗不必送了,我自会去查。至於人手……暂时无需,若有需要,我会用兵符传讯。”
说罢,他不再停留,大步走出城主府。
“临大事而不乱,处危机而不惊,瞬息间能攻守易型,后生可畏啊,派人远远跟著他就好,另外派人去风雨轩摸一摸他的底细。”
“对了,別忘了上报朝廷,大功,这可是大功啊,准备庆功宴!”
府外阳光已盛,金色的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却驱不散王晓心头的寒意。
血咒的烙印如同附骨之疽,每一次跳动都在提醒他:七天,只有七天。
“小子,才半天不见,你就惹上了凉山宋清,你还真是一个闯祸精!”
刚踏出城主府,一头“怪物”就向王晓发来了问候。
它头顶艷红鸡冠,天鹅颈下的身躯粗壮似鸵鸟,长著丹顶鹤的细腿,却踩著蒲扇大的鸭蹼,身后还拖曳著七彩孔雀屏。
稀疏的羽毛像残枝败叶般贴在身上,一双鹰目又寒光四射,集万禽特徵於一身,怪诞至极。
可即便身旁有这样一只吸睛的异兽,路人的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落到王晓身上。
他立於喧闹人潮中,眉眼间既有少年的清澈,又有远超同龄人的沉稳,仿佛这满城烟火与他无关,却又偏偏成了这繁华画卷中最亮眼的一笔。
“我说宫保鸡丁,你能不能把你那破尾巴收一收?”王晓侧身躲开宫保鸡丁扫过来的孔雀屏,“再这么招摇,待会儿被人抓去杂耍,我可不管你。”
“无知小儿!本大爷的尾羽是祥瑞之兆,凡人能见一眼,都是他们的福气!你怎么进去这么久,再不出来,我就打算攻进去了!”
“那我再进去坐坐,让你表演表演。”
“有失雅量、有失雅量,还有你这腰带!”宫保鸡丁伸长脖子,用翅膀蹭了蹭王晓的胳膊,“一身白衣配黑带,跟丧服似的,多煞风景!不如借本大爷的尾羽一用,我拔根七彩翎毛给你编个花环,保准比这破腰带好看百倍!”
“滚蛋!”王晓拍开它的翅膀,“你少打它注意,交代你的事办得咋样?”
“这还有用说?现在钟云城之事,我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累煞本大爷,这次没十根鸡腿可不行,现在我们去哪?”
“凉山!”
“啊,不是七天吗?你现在就要去找宋清拼命,要去你自己去!臭小子,你放开我,你这个天杀的小子,你要干什么?”
王晓看著手中的半截红文,一脸茫然。
可眉心的余热,与周边不绝的喧闹,告诉他这不是梦。
“完了完了,这少年要没命了!”
“十年了,没人敢碰这红文,他居然就这么撕了?”
“誒?什么叫我撕了红文,不是它自己飞到我手中来的吗?”王晓回过神来,轻声纳闷道。
指尖的半片红文在诧异中化为灰烬,眉心处的余热却愈发清晰,一道无形的烙印深深嵌入骨血中。
周围的议论全绕著一个名字打转:“宋清!是缉拿宋清的悬赏红文!”
听到这个名字,王晓茫然的眼神,瞬间清醒,透露出不可思议的震惊——怎么是他?
“没这么倒霉吧?老天你跟我开什么玩笑,才下山,就要我去找阎王问好?”
作为一名修炼者,宋清之名,王晓再熟悉不过。
天下武学分四境——鱼跃龙境、龙门神境、神念虚境、虚无仙境。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宋清可是一个神念虚境的强者,要我一个初入鱼跃境的修士去缉拿他,开什么玩笑?咦,宋清怎么到钟云城当起了强盗?”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尘土飞扬中,一队身著银甲、腰佩长刀的城卫策马而来,为首的是个面容冷峻的中年將领,腰间令牌刻著“缉刑司”三字。
“少年人,方才是你接了缉拿宋清的红文?”为首之人勒住马韁,目光如鹰隼般扫过人群,最终定格在王晓眉心那若隱若现的暗红印记上。
王晓心里咯噔一下,连连摆手:“误会!都是误会!那红文是自己飞到我手里的,我根本没打算接!”
“你就是我们苦苦等待的有缘人?”听闻是红文自动认主,中年將领迅速翻身下马,快步向王晓走来。
“你可知接下红文者,一月內若不能让宋清从钟云城消失,必遭血咒反噬而亡!”
“什么,你们管这叫有缘人?”王晓声音陡然拔高,他终於明白眾人为何像看死人一般看著自己。
中年將领尷尬一笑,“这也没办法,宋贼统领著一群强盗,行事诡譎如鬼魅,手脚麻利似旋风,钟云城多少富商巨贾被他洗劫一空,连神念虚境的强者都栽在他手里!”
“由於那宋贼名气太大,最开始的普通红文引来无数想一夜成名之辈,让钟云城不胜其扰。无奈之下,钦天监才设下这血咒红文。”
王晓被两名银甲卫“请”著往城主府走去,明白了红文的缘由,他再也感觉不到眉心的余热,而是从头到脚的冰凉。
街上的议论声被马蹄与甲叶碰撞声盖过,他能感觉到无数道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目光黏在背上。
“將军,我再確认一次——血咒红文自动认主,一月为期,宋清离城则咒解,否则我暴毙?”王晓咽了口唾沫,声音发颤。
“正是。”缉刑司统领面无表情,“钦天监的术法从不儿戏,十年间,红文飞过无数人头顶,却只在你眉心落印,这是天意。”
“天意个鬼!”王晓在心里咆哮,脸上却不敢表露分毫。
城主府大殿灯火通明,居中端坐的是位身著锦袍、面容富態的中年男子,正是钟云城主沈岳。两侧站著数位气息沉凝的高手,显然都是缉刑司与城主府的核心人物。
“王少侠是吧?”沈岳开口,声音不高,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红文认主,非你之过,却是你之劫,亦是钟云城之转机。”
王晓苦笑一声,拱手道:“城主大人,我不过初入鱼跃境,连神念虚境强者都挡不住宋清一招,这一月之期,与判我死刑何异?这血咒可有解法?”
“血咒不可逆!”
“我%@#”王晓一阵骂娘,“既然有这么强的血咒,为何不直接对宋清使用!”
“律法与规则只对愿意遵守它的人有效!”
“啥意思?”
“因为办不到”
“我%@#”王晓开始骂爹,隨后问出心中疑惑,“宋清为何会在钟云城当强盗?”
“不知道。”
“我%@#”王晓直接白眼,“那冒昧问一句,城主大人您知道些啥?”
“我们钟云城上下团结一心,全力支持王少侠出城剿匪!”
“没了?”王晓看著义正言辞的城主,静待下文。
“没了,来,大家一起来,让王少侠看看我们的决心!”城主站直了身体,挥手让大家一起吶喊。
“我们钟云城上下团结一心,全力支持王少侠出城剿匪!”
“我接了。”王晓看著异口同声的眾人,黑著脸打断他们,“但我有个要求……”
“没问题!”沈岳连要求都没听,就已先应下,“只要你能解决宋清之祸,別说这一个要求,就算十个百个都没问题,你要多少人马?”
“暂时不用,我还有个朋友稍后就到,就我和它即可。”
“那你的要求是?”
“七天,如果七天不能解决宋清之祸,还望城主不要拦我,任由我离去!”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如果先前城主的说辞,让王晓目惊口呆,隨著七天的说出,整个城主府的攻守之势易型,城主府的眾人来回看了几遍,才敢相信自己没有听错。
城主府大殿的寂静被沈岳的咳嗽声打破,这位富態城主脸上的威严险些掛不住,他揉了揉耳朵,仿佛听错了天方夜谭:“王少侠,你说……七天?”
“正是。”王晓脊背挺直,眉心暗红印记在灯火下微微发烫,“七天之內,我让宋清离城;若做不到,烦请城主履行承诺,放我离去,至於血咒反噬,我自寻他法。”
“胡闹!”左侧一位络腮鬍將领忍不住呵斥,“宋清那廝神出鬼没,十年间我们布下天罗地网都未能伤他分毫,你一个初入鱼跃境的毛头小子,七天能干什么?”
王晓瞥了他一眼,语气平淡,“诸位大人十年都未能解决的事,我也没信心做到,但天意所选,我自当尽力,可命是自己的,我怎么也得留点时间去解决血咒之力,您说呢,城主?”
沈岳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他盯著王晓看了半晌,忽然哈哈大笑:“好!七天便七天,七日后王少侠来去自便,钟云城绝不叨扰。”他將腰间玉印掷了过去,“这是城主兵符,城防、库银、缉刑司,皆可听你调遣!”
王晓抬手接住飞来的玉印,触手冰凉,其上雕刻的游龙纹路在灯火下流转著淡淡的灵气——城主兵符,竟被沈岳这般隨手掷来。
只因有人缉拿宋清就是大功一件!
不然何至於钦天监亲自颁发红文?
十年,可是整整十年,没人敢靠近宋清的红文。
“多谢城主。”王晓將兵符收入怀中,转身离去,动作乾脆得不带一丝犹豫。
“王少侠留步!”缉刑司统领快步上前,递过一枚青铜令牌,“这是缉刑司腰牌,凭此可调动城防暗哨,查阅十年间所有关於宋清的卷宗。另外,属下已让人备好了城东静心院,少侠若有需要,隨时吩咐。”
王晓接过腰牌,瞥了一眼那位依旧怒目而视的络腮鬍將领,淡淡道:“卷宗不必送了,我自会去查。至於人手……暂时无需,若有需要,我会用兵符传讯。”
说罢,他不再停留,大步走出城主府。
“临大事而不乱,处危机而不惊,瞬息间能攻守易型,后生可畏啊,派人远远跟著他就好,另外派人去风雨轩摸一摸他的底细。”
“对了,別忘了上报朝廷,大功,这可是大功啊,准备庆功宴!”
府外阳光已盛,金色的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却驱不散王晓心头的寒意。
血咒的烙印如同附骨之疽,每一次跳动都在提醒他:七天,只有七天。
“小子,才半天不见,你就惹上了凉山宋清,你还真是一个闯祸精!”
刚踏出城主府,一头“怪物”就向王晓发来了问候。
它头顶艷红鸡冠,天鹅颈下的身躯粗壮似鸵鸟,长著丹顶鹤的细腿,却踩著蒲扇大的鸭蹼,身后还拖曳著七彩孔雀屏。
稀疏的羽毛像残枝败叶般贴在身上,一双鹰目又寒光四射,集万禽特徵於一身,怪诞至极。
可即便身旁有这样一只吸睛的异兽,路人的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落到王晓身上。
他立於喧闹人潮中,眉眼间既有少年的清澈,又有远超同龄人的沉稳,仿佛这满城烟火与他无关,却又偏偏成了这繁华画卷中最亮眼的一笔。
“我说宫保鸡丁,你能不能把你那破尾巴收一收?”王晓侧身躲开宫保鸡丁扫过来的孔雀屏,“再这么招摇,待会儿被人抓去杂耍,我可不管你。”
“无知小儿!本大爷的尾羽是祥瑞之兆,凡人能见一眼,都是他们的福气!你怎么进去这么久,再不出来,我就打算攻进去了!”
“那我再进去坐坐,让你表演表演。”
“有失雅量、有失雅量,还有你这腰带!”宫保鸡丁伸长脖子,用翅膀蹭了蹭王晓的胳膊,“一身白衣配黑带,跟丧服似的,多煞风景!不如借本大爷的尾羽一用,我拔根七彩翎毛给你编个花环,保准比这破腰带好看百倍!”
“滚蛋!”王晓拍开它的翅膀,“你少打它注意,交代你的事办得咋样?”
“这还有用说?现在钟云城之事,我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累煞本大爷,这次没十根鸡腿可不行,现在我们去哪?”
“凉山!”
“啊,不是七天吗?你现在就要去找宋清拼命,要去你自己去!臭小子,你放开我,你这个天杀的小子,你要干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