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法槌破壁,百万金终落袋
1998年12月11日,am9:45,香港中环,新鸿基期货公司。
会议室里的硝烟味令人室息,长桌一侧,坐著陈景明、任素婉,以及昨晚紧急联繫的鄺律师。
周敏立在任素婉座椅斜后方,身形笔挺,目光如常低垂,但整个人的姿態像一张绷紧的弓。
对面,是刘经理,以及一位约莫五十岁、身著深色西装、表情严肃的风控部主管,姓郑;还有一位法务部的年轻女士,面前摊著厚厚的文件夹。
““郑主管,这位是我的当事人任素婉女士。””律师开口,声音平稳,““关於李擎天”先生帐户的资金提取申请,我们希望能儘快、顺利地办理。””
郑主管的目光在任素婉和她身侧的少年脸上停留片刻,尤其在任素婉朴素的深蓝色套装和拐杖上多看了一眼,然后翻开面前的报告。
““鄺律师,任女士。””他抬起头,语气是公事公办的冰冷,““首先,恭喜贵帐户在近两日的交易中取得了非常————优异的业绩。””
他在“优异”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接著话锋一转:““但是,根据我司规定,以及香港证监会相关指引,对於短期內產生异常巨额盈利、並申请大额资金转出的帐户,我们有一个標准化的强化尽职调查(enhanceddue
diligence)流程。
这是为了符合反洗钱及打击恐怖分子资金筹集(aml/cft)的国际监管要求,希望各位理解。””
说完,他推过来一份文件,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和繁体字条款。
任素婉看到桌面上的文件,双手紧紧抓了抓椅子两边的扶手。
旁边的陈景明面色虽没变,但心里却“咯噔”了下来了,预料中的“流程”!
不过,还好他提前有准备!
只见,他请的鄺律师扫了一眼文件封面,並未去接,反而身体微微前倾:““郑主管,强化尽调是合规要求,我们完全理解並愿意配合。请问,具体需要哪些材料?流程预计需要多久?””
““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及证明文件:最终受益人(ubo)的身份核实;此次交易决策过程的说明;以及,鑑於盈利金额巨大且迅速,可能需要对相关市场操作进行合理性解释。””郑主管语速平稳,““至於时间,视材料准备情况和內部审批流程而定,通常需要5到10个工作日。””
5到10个工作日!
听到郑主管此话,任素婉的脸色明显苍白了起来,陈景明也是眼神一凝;看来新鸿基是想“昧下”他们这笔钱,他转头看向鄺律师。
刚好,这时鄺律师的声音传来:““郑主管,首先,李擎天”先生的帐户开户时,已提供了完备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及资金来源说明(初始资金为版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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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帐户操作完全在贵司系统內进行,接受贵司风控监管,每一笔交易都有记录可查。
盈利来自公开市场的合规交易,何来资金来源不明”之说?
这完全不构成扣留资金的合法理由。
否则,贵司是否对所有盈利客户一视同仁?
至於决策过程,这完全属於我客户的隱私和商业机密,恐怕没有义务向贵司详细匯报。””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对方两人:“依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营商自由原则,无明確嫌疑下,以流程”无限期拖延客户提取合法资產,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並引发声誉与诉讼风险。
意见书后附有本所近三年处理类似纠纷的纪要和结果。其中两起,对方机构也是主要券商。”
郑主管“咳了”一声,双手交叉放在桌上:““部律师,您是专业人士,应该明白规定就是规定。帐户名义人是李擎天先生,香港本地居民。
但实际操作人,显然是任女士。
这种代持”或代理”操作,本身就存在复杂的法律关係和潜在的合规风险,尤其是在如此巨大的资金变动下,我们必须格外审慎。””
会议室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刘经理低头看著自己的笔记本,不敢与任何人对视,法务部的女士飞快地记录著。
周敏的脚尖,微不可察地调整了一下方向,正对门口。
就在郑主管以为对方会被这套说辞噎住时,律师忽然从公文包里,取出了一份装订精美、盖有律所火漆印章的文件,缓缓推到对方面前:““这是李擎天先生经香港律师公证的、完备的《全权授权委託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他授权任素婉女士作为其全权代表,处理名下该证券帐户的一切事宜,包括查询、操作及资金转出。
授权范围清晰,法律效力完整。””
他指了指文件上几处关键的签名和印章:““李擎天先生目前因个人事务离港,这是经公证的说明。根据香港《授权书条例》,此授权合法有效,可完全替代本人到场。””
郑主管拿起文件仔细翻看,法务部的女士也凑近审视,文件格式严谨,印章清晰,確实是律师楼出具的正式公证文件。
他放下文件,身体向后靠了靠,双手交叠放在桌上,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鄺律师,您提供的文件很详实。但这位任女士————”
他看向任素婉:“她显然是內地人士。而帐户盈利资金额巨大,在目前————在金融风暴的背景下,监管层对资金异常流动非常敏感。我们只是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应在法律框架內执行。”律师接得很快,“任女士是李擎天先生的授权代表之一,文件列明。资金去向,是李擎天先生及其授权人的合法权利。这与她的籍贯无关,香港是法治社会,吴经理!”
他把“法治社会”四个字,用粤语清晰且重重的重复了一遍。
会议室里陷入了寂静和僵持,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走著。
鄺律师抬手看了一眼手錶,忽然站起来,对著对面坐著的郑主管他们一字一顿说道:“我的当事人要求,今天,此刻,启动转帐流程。根据贵司与客户协议,大额转帐需隔夜处理。我们希望在今天中午前,资金抵达指定帐户。
11
接著,身体微微前倾,双手压在桌沿:“如果贵司坚持所谓的强化尽调”,我將视此为恶意冻结。
一小时后,我会向证监会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副本,並同步启动临时禁令申请程序。
届时,需要配合调查、提供说明的,恐怕就不只是我的当事人了。”
他顿了顿,声音压低,但更清晰:“新鸿基是百年招牌。
为了一百多万美金,让合规部、法律部、甚至几位董事,接下来几周不停地开会、写报告、应对质询————郑主管,刘经理,你们確定这个决定,是对客户负责”,还是对你们的职业生涯负责?”
任素婉被鄺律师突然爆发的气势嚇住了,但看到对方几人变得难看的脸色,她隱隱感觉到,么儿请的这位律师,真的很厉害。
郑主管此时脸色变了变,他没想到对方律师会如此强硬,直接抬出了向监管投诉和诉讼的威胁,而且明確点出了“非技术性、非法律性理由”和“人为障碍”。
这戳中了他的软肋,新鸿基这样的大行,不怕合规审查,但最怕被捲入公开的法律纠纷和监管调查,尤其是涉及可能歧视內地客户嫌疑的纠纷。
他再次看向那份法律意见书,又看了看对面那个始终沉默、眼神却异常沉静的少年,以及他身边那位看似柔弱、却在律师发言时腰背挺直的任素婉。
压力不仅来自法律文件,更来自对方决绝的態度,他们不是来求情的,是来“通知”並“警告”的。
僵持了约一分钟后,郑主管鬆开了交叉的双手,语气虽软化了下来,但依旧保持著程式化:“部律师言重了。我们当然是以客户利益和合规为第一要务。既然贵方提供了如此完备的法律意见————那么,特殊情况下,我们可以尝试加快內部审批。””
他对刘经理点了点头:““去准备资金划转文件。额度————就按客户申请的,全部可提取资金。””
刘经理如蒙大赦,赶紧起身出去。
““不过,””郑主管补充了一句,““帐户內需保留最低余额,以维持帐户有效。
这个金额通常是500港幣或等值美元。这部分资金,需在正式销户时才能提取。””
鄺律师看向陈景明,陈景明几不可察地頷首。
““可以。””律师回道。
后续的流程快了许多,在律师的监督下,任素婉签署了一系列文件。
刘经理回来確认,资金划转指令已发出,前往他们指定的香港滙丰银行帐户。
由於金额巨大,到帐可能需要数小时,但今天內肯定完成。
当最终確认,帐户內1,078,443.59美元,成功转出1,077,943.59美元(留下500
美元帐户余额)时,任素婉和陈景明一直紧绷的肩膀,终於垮了下来,两人后背都渗出了密密麻麻的细汗。
走出新鸿基大楼,置身於香港潮湿的空气中,任素婉才感觉重新活了过来,腿有些发软,不得不稍稍倚靠了一下周敏。
陈景明向鄺律师郑重道谢:““鄺律师,今天多亏您。费用方面————””
鄺律师摆了摆手,脸上恢復了职业性的淡然:““分內之事。方瀚的朋友,我自然会尽力。费用(二十万港幣报酬)按约定从工作室帐户划转即可。””
““另外,””律师沉吟一下,““经过这次,任女士的名字,在新鸿基甚至可能在某些监管关注名单上,都掛上號了。以后操作,要更加谨慎。代理人架构,终究是有脆弱性的。””
陈景明凝重地点点头,他知道,第一笔大资金虽然到手,但“合规”二字,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只是开始,他抬起头,望向维多利亚港对面隱约可见的九龙半岛。
资金到手,下一步,就是为12月28日——那个他记忆中原油价格將再次剧烈波动的日子,做最后的准备了。
香港的天空,云层低压,仿佛酝酿著另一场风暴。
1998年12月11日,am9:45,香港中环,新鸿基期货公司。
会议室里的硝烟味令人室息,长桌一侧,坐著陈景明、任素婉,以及昨晚紧急联繫的鄺律师。
周敏立在任素婉座椅斜后方,身形笔挺,目光如常低垂,但整个人的姿態像一张绷紧的弓。
对面,是刘经理,以及一位约莫五十岁、身著深色西装、表情严肃的风控部主管,姓郑;还有一位法务部的年轻女士,面前摊著厚厚的文件夹。
““郑主管,这位是我的当事人任素婉女士。””律师开口,声音平稳,““关於李擎天”先生帐户的资金提取申请,我们希望能儘快、顺利地办理。””
郑主管的目光在任素婉和她身侧的少年脸上停留片刻,尤其在任素婉朴素的深蓝色套装和拐杖上多看了一眼,然后翻开面前的报告。
““鄺律师,任女士。””他抬起头,语气是公事公办的冰冷,““首先,恭喜贵帐户在近两日的交易中取得了非常————优异的业绩。””
他在“优异”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接著话锋一转:““但是,根据我司规定,以及香港证监会相关指引,对於短期內產生异常巨额盈利、並申请大额资金转出的帐户,我们有一个標准化的强化尽职调查(enhanceddue
diligence)流程。
这是为了符合反洗钱及打击恐怖分子资金筹集(aml/cft)的国际监管要求,希望各位理解。””
说完,他推过来一份文件,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和繁体字条款。
任素婉看到桌面上的文件,双手紧紧抓了抓椅子两边的扶手。
旁边的陈景明面色虽没变,但心里却“咯噔”了下来了,预料中的“流程”!
不过,还好他提前有准备!
只见,他请的鄺律师扫了一眼文件封面,並未去接,反而身体微微前倾:““郑主管,强化尽调是合规要求,我们完全理解並愿意配合。请问,具体需要哪些材料?流程预计需要多久?””
““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及证明文件:最终受益人(ubo)的身份核实;此次交易决策过程的说明;以及,鑑於盈利金额巨大且迅速,可能需要对相关市场操作进行合理性解释。””郑主管语速平稳,““至於时间,视材料准备情况和內部审批流程而定,通常需要5到10个工作日。””
5到10个工作日!
听到郑主管此话,任素婉的脸色明显苍白了起来,陈景明也是眼神一凝;看来新鸿基是想“昧下”他们这笔钱,他转头看向鄺律师。
刚好,这时鄺律师的声音传来:““郑主管,首先,李擎天”先生的帐户开户时,已提供了完备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及资金来源说明(初始资金为版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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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帐户操作完全在贵司系统內进行,接受贵司风控监管,每一笔交易都有记录可查。
盈利来自公开市场的合规交易,何来资金来源不明”之说?
这完全不构成扣留资金的合法理由。
否则,贵司是否对所有盈利客户一视同仁?
至於决策过程,这完全属於我客户的隱私和商业机密,恐怕没有义务向贵司详细匯报。””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对方两人:“依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营商自由原则,无明確嫌疑下,以流程”无限期拖延客户提取合法资產,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並引发声誉与诉讼风险。
意见书后附有本所近三年处理类似纠纷的纪要和结果。其中两起,对方机构也是主要券商。”
郑主管“咳了”一声,双手交叉放在桌上:““部律师,您是专业人士,应该明白规定就是规定。帐户名义人是李擎天先生,香港本地居民。
但实际操作人,显然是任女士。
这种代持”或代理”操作,本身就存在复杂的法律关係和潜在的合规风险,尤其是在如此巨大的资金变动下,我们必须格外审慎。””
会议室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刘经理低头看著自己的笔记本,不敢与任何人对视,法务部的女士飞快地记录著。
周敏的脚尖,微不可察地调整了一下方向,正对门口。
就在郑主管以为对方会被这套说辞噎住时,律师忽然从公文包里,取出了一份装订精美、盖有律所火漆印章的文件,缓缓推到对方面前:““这是李擎天先生经香港律师公证的、完备的《全权授权委託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他授权任素婉女士作为其全权代表,处理名下该证券帐户的一切事宜,包括查询、操作及资金转出。
授权范围清晰,法律效力完整。””
他指了指文件上几处关键的签名和印章:““李擎天先生目前因个人事务离港,这是经公证的说明。根据香港《授权书条例》,此授权合法有效,可完全替代本人到场。””
郑主管拿起文件仔细翻看,法务部的女士也凑近审视,文件格式严谨,印章清晰,確实是律师楼出具的正式公证文件。
他放下文件,身体向后靠了靠,双手交叠放在桌上,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鄺律师,您提供的文件很详实。但这位任女士————”
他看向任素婉:“她显然是內地人士。而帐户盈利资金额巨大,在目前————在金融风暴的背景下,监管层对资金异常流动非常敏感。我们只是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应在法律框架內执行。”律师接得很快,“任女士是李擎天先生的授权代表之一,文件列明。资金去向,是李擎天先生及其授权人的合法权利。这与她的籍贯无关,香港是法治社会,吴经理!”
他把“法治社会”四个字,用粤语清晰且重重的重复了一遍。
会议室里陷入了寂静和僵持,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走著。
鄺律师抬手看了一眼手錶,忽然站起来,对著对面坐著的郑主管他们一字一顿说道:“我的当事人要求,今天,此刻,启动转帐流程。根据贵司与客户协议,大额转帐需隔夜处理。我们希望在今天中午前,资金抵达指定帐户。
11
接著,身体微微前倾,双手压在桌沿:“如果贵司坚持所谓的强化尽调”,我將视此为恶意冻结。
一小时后,我会向证监会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副本,並同步启动临时禁令申请程序。
届时,需要配合调查、提供说明的,恐怕就不只是我的当事人了。”
他顿了顿,声音压低,但更清晰:“新鸿基是百年招牌。
为了一百多万美金,让合规部、法律部、甚至几位董事,接下来几周不停地开会、写报告、应对质询————郑主管,刘经理,你们確定这个决定,是对客户负责”,还是对你们的职业生涯负责?”
任素婉被鄺律师突然爆发的气势嚇住了,但看到对方几人变得难看的脸色,她隱隱感觉到,么儿请的这位律师,真的很厉害。
郑主管此时脸色变了变,他没想到对方律师会如此强硬,直接抬出了向监管投诉和诉讼的威胁,而且明確点出了“非技术性、非法律性理由”和“人为障碍”。
这戳中了他的软肋,新鸿基这样的大行,不怕合规审查,但最怕被捲入公开的法律纠纷和监管调查,尤其是涉及可能歧视內地客户嫌疑的纠纷。
他再次看向那份法律意见书,又看了看对面那个始终沉默、眼神却异常沉静的少年,以及他身边那位看似柔弱、却在律师发言时腰背挺直的任素婉。
压力不仅来自法律文件,更来自对方决绝的態度,他们不是来求情的,是来“通知”並“警告”的。
僵持了约一分钟后,郑主管鬆开了交叉的双手,语气虽软化了下来,但依旧保持著程式化:“部律师言重了。我们当然是以客户利益和合规为第一要务。既然贵方提供了如此完备的法律意见————那么,特殊情况下,我们可以尝试加快內部审批。””
他对刘经理点了点头:““去准备资金划转文件。额度————就按客户申请的,全部可提取资金。””
刘经理如蒙大赦,赶紧起身出去。
““不过,””郑主管补充了一句,““帐户內需保留最低余额,以维持帐户有效。
这个金额通常是500港幣或等值美元。这部分资金,需在正式销户时才能提取。””
鄺律师看向陈景明,陈景明几不可察地頷首。
““可以。””律师回道。
后续的流程快了许多,在律师的监督下,任素婉签署了一系列文件。
刘经理回来確认,资金划转指令已发出,前往他们指定的香港滙丰银行帐户。
由於金额巨大,到帐可能需要数小时,但今天內肯定完成。
当最终確认,帐户內1,078,443.59美元,成功转出1,077,943.59美元(留下500
美元帐户余额)时,任素婉和陈景明一直紧绷的肩膀,终於垮了下来,两人后背都渗出了密密麻麻的细汗。
走出新鸿基大楼,置身於香港潮湿的空气中,任素婉才感觉重新活了过来,腿有些发软,不得不稍稍倚靠了一下周敏。
陈景明向鄺律师郑重道谢:““鄺律师,今天多亏您。费用方面————””
鄺律师摆了摆手,脸上恢復了职业性的淡然:““分內之事。方瀚的朋友,我自然会尽力。费用(二十万港幣报酬)按约定从工作室帐户划转即可。””
““另外,””律师沉吟一下,““经过这次,任女士的名字,在新鸿基甚至可能在某些监管关注名单上,都掛上號了。以后操作,要更加谨慎。代理人架构,终究是有脆弱性的。””
陈景明凝重地点点头,他知道,第一笔大资金虽然到手,但“合规”二字,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只是开始,他抬起头,望向维多利亚港对面隱约可见的九龙半岛。
资金到手,下一步,就是为12月28日——那个他记忆中原油价格將再次剧烈波动的日子,做最后的准备了。
香港的天空,云层低压,仿佛酝酿著另一场风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