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谁拥有了客货镇,谁几乎就能当上下一任的皇帝。
    客货镇可能不是一个庞大的战爭机器。
    但绝对是一个无敌的后勤补给站。
    只不过,这个后勤补给站一个不小心实力强了点。
    “那是,你可得好好谢谢我!”
    “就罚你请我吃顿好吃的。”
    “不过,你的警惕心也太差了。”
    “人都扑到你脸上了都没反应过来。”
    “以你的实力,太不应该了。”
    王振摇了摇脑袋。
    显然是对鱼治的疏忽大意感到不满。
    差点.....差点他的泡麵供应链就断了。
    “没问题,吃的管够。”
    “就是有点奇怪,这年头刺客那么多的吗?”
    鱼治挑了挑地上的尸体。
    以前这些人他肯定是要留活口的。
    可以卖钱。
    但现在世道乱了,朝廷也不收了。
    就没有留活口的必要了。
    “唉,这年头哪有那么多职业杀手。”
    “这几个我瞅瞅。“
    “一夜秋邱凤建,鬼中无影应无痕,双子剑吴双成。”
    ”豁,都是各门派的弟子。”
    “也算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没想到他们居然组团来杀你了。”
    王振在江湖上待的久,对於江湖上出名的人物知道的自然也多很多。
    他隨便挑开几个人的蒙面巾看了看就认出了来人的身份。
    都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物。
    甚至有些还自詡是正派的清流雅士。
    没想到,暗地里为了赏金居然干这些无耻的勾当。
    当真是给正派丟人了。
    正邪混搭,这世道是真的乱套了。
    “额........”
    鱼治无语到不知道该说啥了。
    如果换了是他,也不知道会不会对这笔巨款心动。
    “算了,饿死我了,赶紧给我上菜。”
    王振显然是一路拍马过来的,甚至连口水都来不及喝。
    这从他乾瘪苍白的嘴唇里就能看出来了。
    “没问题,菜很快就到。”
    鱼治隨手拿了大瓶的可乐塞了过去。
    这玩意,九块九一瓶,2l的容量,还是很划得来的。
    要不是看他跑了那么远的份上。
    绝对不会拿那么高档的可乐出来给他喝的。
    后厨的微波炉嗡嗡作响。
    三分钟后,美味的红烧肉就出炉了。
    鱼治尝了尝,果不其然,微波炉加热的和酒楼復热的味道就是一模一样的。
    毫无差別。
    “emmmmmm”
    “掌柜的,我王某人没有对不起你吧?”
    “为什么你又在偷吃我的菜?”
    王振有些无语的看著鱼治。
    犹记得他第一次踏入这家店的时候,也是如今天这般风尘僕僕的赶了好几天的路。
    饿的是飢肠轆轆。
    也是如此这般的看著鱼治拿著筷子在偷吃他的菜。
    他就想不明白了。
    鱼治自己就是开酒楼的。
    想吃可以再给自己做一份嘛。
    何必抢他的菜呢?
    “emmmmmmmm”
    “我就帮你试试菜,试试菜。”
    “没別的意思,这不是怕汤汁给你加咸了吗?”
    鱼治有些不好意思的擦了擦汗。
    他也没想到,他总共也就尝了两次客人的预製菜。
    居然都正巧被人看到了。
    实在是太失礼了。
    失礼就算了。
    还很容易被人误会啊。
    明明,明明他对这预製菜没有那么馋的说。
    “切,拿来吧你!”
    王振一把夺过鱼治手中的红烧肉。
    他馋这肉馋了好久了。
    这盘菜刚端出来的时候就散发出了一股浓醇到近乎粘稠的香气。
    是冰糖慢炒出的焦糖甜,混著陈年黄酒的醇厚。
    那是金华独有的府酒气息。
    裹著两头乌独有的温润脂香,不冲不烈,却霸道地钻进鼻腔。
    勾得他喉结下意识滚了滚,连手中可乐杯都忘了端。
    盘中肉块方整,色泽红亮得惊人,糖色裹得匀净透亮。
    油光温润如上好的玛瑙釉色,肥瘦层次分明,肥肉莹润如白玉,瘦肉嫣红软糯,肉皮微微鼓起。
    轻轻一碰便颤巍巍晃动,软糯得仿佛下一秒就要化开。
    王振屏息伸筷。
    筷子刚触到肉皮,便觉软得一塌糊涂。
    稍一用力便轻鬆夹起,肉块完整不碎,却又酥软到极致。
    送入口中,舌尖先触到一层微甜的糖衣。
    隨即肥肉如云朵般瞬间化开,丰腴油脂在口腔里瀰漫开来,香润不腻。
    顺著喉咙滑下,暖得人浑身一松。
    瘦肉早已燉得酥烂入髓,不用咀嚼,轻轻一抿便散作万千肉丝。
    咸甜交织的酱汁浸透每一丝肌理,鲜得他舌尖微微发麻。
    最绝的是那层肉皮,软糯黏嘴,胶质浓稠得粘唇,嚼在嘴里绵密弹牙,满口都是醇厚的肉香与胶质感。
    层层滋味在口中炸开,鲜、甜、香、糯缠在一起,勾魂夺魄。
    王振的眼睛骤然亮得惊人,睫毛都轻轻颤著,下意识眯起眼,一脸沉醉,连呼吸都放得极轻,仿佛生怕惊扰了口中这极致美味。
    一口咽下,仍觉满口留香。
    “人间美味不过如此。”
    “再给我来一碗饭!”
    王振忍不住低头又狠狠咬下一大口,吃得喉结滚动,连仪態都顾不上,只含糊地从喉间溢出一声满足的喟嘆。
    这样美味的红烧肉,在他看来就是得配上酒楼那独有的大白米饭吃起来才够味。
    “不不不,这红烧肉就不能配饭。”
    “它得配这个。”
    鱼治又从后厨端出来一物。
    正是和金华两头乌製作出的红烧肉最搭的红印白面馒头。
    它不似北方馒头那般硬朗。
    也不似其他馒头那般香软。
    它是那种蓬鬆的绵软。
    吃了仿佛就跟咬了一口棉花糖似的。
    松鬆软软。
    从中间將馒头撕成两半。
    再加上那么几块红烧肉。
    用力那么咬上一口。
    那滋味,別提多美了。
    王振是一口接一口,嘴巴根本停不下来,直吃得鼻尖微微冒汗。
    五臟六腑都被这口肉熨帖得舒坦至极。
    只觉这辈子吃过的所有珍饈,都不及这一块两头乌红烧肉来得让人魂牵梦绕。
    尤其是在饿了那么久的情况下。
    骤然吃上那么一顿大肉。
    再配上这美美的红印白面馒头。
    难以言说的幸福感。
    哪怕是给他个神仙的位置怕是他都不愿意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