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回去的时候,一打开门,就听到里屋一阵怪叫声。
    我快步朝隔间走去,迎面被一个身影直接撞倒在地。
    “叶童,你咋在这?”我看著趴在身上的人,除了叶童还能是谁。
    还真是长成大姑娘了,香香软软的,倒地时,闻到一阵香风。
    我疑惑的看著她,这大半夜的不在家睡觉,怎么跑这来了。
    我就说不能帮她翻墙,让她知道方法了,肯定会经常出来。
    “我,我和凯萨琳在家待著无聊,就准备来找你玩。”
    “谁知道,你房间有,有个男的。”
    叶童满脸惊慌,跟见了鬼似的。
    “这事说来话长。”
    “你出来,咋不给我先打个电话。”
    我扶著叶童站起身,朝屋內走去。
    凯萨琳还在屋里,她脸上没有任何慌乱,看著赤裸上身的秦欢,眼睛滴溜溜的转。
    我第一次在一个女人眼里,看到了贪婪的神色。
    “看什么看。”
    “跟个火龙果成了精似的。”
    秦欢不悦的穿起衣服,美梦被惊扰,他能有好脸色才怪。
    不过他的形容还真挺贴切,凯萨琳本来肤色就很白,加上那独特的雀斑妆,確实很像一个火龙果。
    被秦欢这么一说,凯萨琳丝毫没有不满,我估计这洋妞压根也没听懂。
    “方圆,这俩人你认识吗?刚才突然进来,嚇我一跳。”
    秦欢瞄了我身后的叶童一眼。
    “嗯,朋友。”我点著头。
    本来不想让叶童和秦欢碰头的,哎,头疼。
    “你好,我是方圆的朋友,我叫凯萨琳。”
    凯萨琳友好的伸出手,我看她对秦欢,还是很有好感的。
    人的眼神,会无情的出卖內心。
    秦欢別过脸,没给凯萨琳一个表情。
    他这人挺奇怪的,麵馆女儿,胖乎乎的,他和对方还能聊上几句。
    凯萨琳虽然习惯比较怪异,但身材相貌,还是非常不错的,可秦欢看都懒得看一眼。
    被这样对待,凯萨琳表情有些难看,毕竟秦欢这態度,確实非常的不礼貌。
    “你不用理这傢伙,他不喜欢女的。”我看向凯萨琳说道。
    也算是给她一个台阶。
    我打了个饱嗝,刚才吃的太撑,这一打嗝,全是烧烤味。
    “方圆,你去吃烧烤不叫我。”离我不远的叶童,那鼻子跟哮天犬一样,一下子就闻出来了。
    “他不喜欢女的,那你们住一起,哦,我知道了。”凯萨琳睁大眼睛,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
    “我喜欢女的。”我当即打断凯萨琳无聊的猜想。
    奶奶的,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要不是怕引起国际纠纷,晚上我就给你埋了。
    现在叶童和秦欢碰上了,我也就没什么好隱瞒的,大概將事情说了一下。
    没敢太大声,生怕秦欢听见。
    当然了,凯萨琳我也没和她说,主要是解释起来太费劲。
    “原来他就是秦欢。”叶童扭头看向床上的身影。
    虽然她和秦欢没什么交集,但圈子里偶尔会谈论到,毕竟秦欢他爸之前也算是个成功人士。
    “方圆,那你和他住一起,会不会有危险啊?”
    “毕竟他这里有问题。”叶童小心翼翼的指著脑门,她声音很轻。
    生怕秦欢突然发起疯,给我俩直接送走。
    我其实也有这种担心,一直都有。
    但秦欢没有给我一种逻辑混乱的感觉,
    他做事,条理清晰,和正常人没太大区別。
    所以我会警惕,但不会特別害怕。
    我挺同情他的,如果可以,我真希望他可以康復,能够好好生活。
    “我没事,放心吧。”
    “反倒是你们俩个,这大半夜的出来,不怕有危险啊。”我关好门,准备將叶童和凯萨琳送回家。
    “不怕啊,有你在嘛。”叶童走在夜间的小路上,我有时候,都不知道说她什么好。
    说她胆子小吧,她不像左倩那样,安安分分,反而喜欢冒险,喜欢刺激,说她胆子大吧,看个恐怖片,能被嚇到手脚冰凉。
    属於那种全程尖叫的冒险爱好者。
    又菜又爱玩。
    唐艺珊和叶童的关係,应该属於朋友之上,因为唐艺珊生日宴那天,我看叶童和她还挺亲密的。
    为了避免叶童说错话,刺激到秦欢,我便將他和唐艺珊的事情都说开了。
    “这样啊,姍姍姐都没跟我说过这事。”叶童听完,十分的惊讶。
    她没听过很正常,毕竟一直都在我们老家生活,和唐艺珊,处的时间也不多。
    又不是啥光彩的事,难不成唐艺珊到处跟人说,秦欢的脑子有病啊。
    “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秦欢好可怜哦。”
    “要是有人这么喜欢我就好了。”
    叶童说著说著,突然有些感慨,她扭头看著我,直勾勾的。
    “干嘛,你也想我得精神病啊。”
    我戳著她的小脑袋。
    这丫头脑子真是秀逗了,多嚇人啊,这哪是喜欢,这是疾病。
    被这样的人喜欢上,说实在的,有点可怕。
    男女之情,是身体的本能,荷尔蒙的相互吸引,这种事,必须要遵守一个顺其自然的规律,否则,过度的念想,只会成为绝望的养料。
    我將叶童和凯萨琳送回家,她们还想去夜市玩,被我直接拒绝了。
    可能我是有点大男子主义,大晚上的,我觉得女孩子不该出门,现在说什么言论自由,行动自由,女孩子也是独立的个体,想去哪都可以。
    但实际上,黑夜的罪恶,很大一部分,都是针对女性,这点不需要反驳。
    再严明的律法,也阻止不了人性的劣根。
    第二天早上,我刚睡醒,叶童和凯萨琳就过来了。
    她们拎著早餐,喊我和秦欢一起过去吃。
    “我昨天是没跟你说,让你少来这里吗?”我抓著脑袋。
    昨晚我明明送叶童回家的时候,反覆交代了几遍,让她別来找我,省的和秦欢碰面。
    “不如我们叫上秦欢,一起出去玩吧。”叶童笑嘻嘻的拿著炒麵,递到我面前。
    这个世界,是不是有点问题,怎么我的思想跟不上节奏了呢。
    秦欢他一个精神病,就没人害怕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