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待在许文琴这死赖著不走,单纯是因为我不想再跟著叶童和凯萨琳后面瞎跑了。
    赵磊下午还得摆摊,没过多久就走了,他有一点我还是很欣赏的,那就是对赚钱的执著。
    钱对生活有多重要,赵磊比谁都清楚,现在有赚钱的机会,他每天都很认真的摆著小摊。
    之前他说要搞个店面,我劝他多看看,考虑考虑,他这人也能听进去劝,不像有的人,赚了点钱,就觉得自己很厉害。
    要是再有点机遇,赵磊没准真能混的风生水起。
    下午的时候,杨队给我打来了电话,说是要跟我见面聊一聊。
    不用想也知道是秦欢的事。
    我將叶童和凯萨琳送回家后,便跟杨队匯合。
    “医生怎么说?”
    一见面我就问道。
    这两天我仔细想了想,有病了还是得治,就算秦欢现在跟正常人一样,谁也无法保证病情以后不会加重。
    “医生说,环境对秦欢的病情也很重要,我跟医生商量过,秦欢在你那治疗是最好的。”
    杨队递给我一个信封,还有一瓶药。
    “你给我钱干嘛?”我摸著信封的厚度,还挺多的。
    那瓶药,和唐艺珊给的一模一样。
    “酬劳。”杨队抽著烟回道。
    他的经济情况我是知道了,没什么钱,虽然是个队长,但口袋里,乾净的很,一看就是个不会贪污的主。
    “你这么帮他,怎么不和他谈谈。”
    我看向杨队问道。
    他对秦欢,真的是没话说,故人之子,能帮到这一步,已经是大恩情了,可杨队表现的很平常,甚至都没想过要出面领这个情。
    他跟秦欢的父亲,估计交情不浅。
    “没什么好谈的,只是想了却一桩心事,看到故人之子,能够好好生活,就足够了。”
    杨队平静的摇著头。
    “行吧,那这钱你收回去,秦欢在我这的吃穿用度,到时候我找你报销就行了。”
    杨队这穷鬼的钱,赚了也没意思。
    我拿著药回了家,秦欢肯定不会配合吃药,这是必然的,所以我得偷摸著给他吃。
    神不知鬼不觉的,这样他更能接受一些。
    当天晚上,我就把药放在水里融了,然后拿给秦欢喝,他喝了药,並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就是睡眠好了一些,以前晚上几乎看不到他睡觉,我睡的时候他没睡,我醒的时候,他必然是醒的。
    吃了药后,他九点多就睡著了。
    要是每天都能规律的睡觉,精神肯定也会好很多。
    但这想法我第二天一早就变卦了。
    因为这货五点不到就起床了,声音特別大。
    他特意洗了个澡,把自己里里外外的捯飭了一下。
    还把我衣服翻出来,丟的到处都是。
    “你干嘛呢。”我不满的看著自己掛满椅子的衣服。
    “你这什么衣服啊,没一件好看的。”秦欢扔著衣服,那语气,嫌弃的不行。
    这可给我气坏了,这都是正经衣服,我花钱买来的,穿在我身上,不知道多帅气。
    是他没有品味。
    “你不喜欢別乱扔啊。”我抓著凌乱的头髮,將陈老师送我的那套白色运动服收起来。
    要不是看你有病,我一个螳螂拳就捶你眼睛上了。
    “我没衣服穿了,方圆。”秦欢穿著个裤衩子,就这么坐在椅子上。
    “等天亮了,我带你买一套不就完事了。”我揉著眼睛,困得要死。
    这夏天的衣服,还不是隨便凑合一下就行,买个短袖,再搞个大短裤,二三十块钱就能买一套。
    一洗两换,买三套也才一百块,再穿个標新立异的大拖鞋,能穿好几个月。
    听到我的话,秦欢欣喜的点著头。
    不是那种假笑,他笑的还蛮真诚的。
    龚叔家里有吹风机,他洗完澡就在那吹头髮,吵的我脑壳疼,这样的吵闹,別说我了,猪八戒他也睡不著啊。
    一直被他折磨到6点,我实在是忍无可忍,穿好衣服,梳洗一下就准备出门吃早餐。
    “带我一起唄,去吃牛肉麵怎么样?”秦欢套上我的衣服,跟著我出了门。
    夏天六点,天已经全亮了,如果是在自己家,我这个点也起来了,但秦欢每晚都开空调,我睡觉都得裹被子,感觉回到了冬眠的季节,每天都得睡到七点多。
    “吃个锤子牛肉麵,那面有什么好吃的。”我压根就懒得听他多说。
    一个连蜗牛都吃的傢伙,能指望他有什么品味。
    要不是知根知底的,我都怀疑他是冒充的富二代。
    “还可以啊,辣辣的,开胃。”
    我真怀疑这傢伙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那牛肉麵,辣的我都不敢说话,生怕辣椒咬了我的舌头。
    这吃早餐,讲究的是一个身心舒坦,我不得不花点钱,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傢伙,知道什么叫做奢侈的生活。
    路过菜市场的时候,我带著秦欢,买了半斤的牛里脊,让师傅给我切片,薄薄的那种,隨后打包好,去了街口的麵馆。
    薄片的牛肉,让煮麵的师傅,用高汤烫三十秒,哗啦啦的半大碗,分別加在我和秦欢的雪菜肉丝麵里。
    酸辣的雪菜,搭配著鲜香的牛里脊,每一口,都是极致的享受,这口感,在街边的麵馆,是不可能吃得到的。
    现在很多麵馆,说是牛肉麵,实际上,要么是干牛肉,要么是酱牛肉,口感跟我这根本没得比。
    一口下去,肉质感满满,吃完麵条,喝上两口麵汤,再將剩下那点牛肉,一口塞进嘴里,慢慢咀嚼。
    哎,神仙的生活,也莫过於此了。
    就是牛肉有点贵,加上面钱,我和秦欢一早上就花了五六十。
    “咋样,味道很不错吧。”我打著饱嗝,一点麵汤都没剩下。
    “看不出来,你还挺会吃的。”秦欢点著头,他还是第一次认可我。
    “那当然。”我得意的挺起胸膛。
    说到吃,我从小就是行家,虽然说,我家条件不行,但我小时候,就会给自己改善伙食。
    除了坑同学的辣条,还会时不时的抓点龙虾螃蟹啥的解解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