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声音的我,立马朝那个方向跑去,秦欢则紧隨其后。
    巷子深处,昏暗的灯光下,顾雅跌倒在地,她捂著眼睛,尖叫声划破夜空。
    而她的正对面,是一个中年禿顶的男人,此刻他的裤子脱到了膝盖处。
    原来是个暴露狂。
    顾雅受到了强烈惊嚇,她將吉他抱在怀里,缩在路灯下,如受惊的兔子,浑身都在颤抖。
    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个世界上,正常人不超过百分之四十,心理变態的人,从古至今都有不少。
    那暴露狂见到我和秦欢,提上裤子就想跑,没等我说话,秦欢就冲了上去。
    这种追逐战不適合我,现在的我,真要追也不一定能追得上,但秦欢的体能还是不错的。
    咱俩分工合作,他惩戒坏人,而我则留下来,抚慰少女受伤的心灵。
    “好了,没事了,他已经跑了。”我蹲在顾雅面前,刚拍一下她的肩膀,就被她一把推开。
    力道之大,像是被泰拳踹了一脚,本来我就蹲不稳,这一下直接给我摔臭水沟里了。
    我对臭味极其敏感,这臭水沟里堆积著厚厚的烂泥,散发的气味更是令人作呕。
    噁心的我浑身直打颤,胃里一阵翻涌,不断的乾呕。
    这一刻,我想死的心都有。
    如果不是因为顾雅刚受过刺激,我肯定把身上的衣服全脱了,我寧愿裸奔,也不能接受身上这臭气熏天的味道。
    此时的我,也没心思安慰顾雅了,满肚子暖心的话语,都被臭味堵住了嘴。
    没一会,秦欢就將那个男人带了回来,这男人不知道挨了多少揍,鼻青脸肿的,秦欢拖著他,就像拖著死猪一样。
    “要报警吗?”秦欢侧著身子,將男人放在地上。
    警肯定是要报的,杨队今天回来,刚好送他一份小礼物。
    “你去安慰她,我来审审这货。”我指著一旁的顾雅对秦欢说道。
    不吹不黑,秦欢哄女孩子还是有一手的。
    “我才不去。”谁曾想,秦欢寧愿坐在破框上,也不去安慰顾雅。
    再漂亮的女人,他都没一点兴趣。
    “你这下手也太狠了吧。”我看著躺在地上的男人,那脸上就没一块好肉,满脸都是血跡。
    要不是还能匀称的呼吸,我都怀疑他翘辫子了。
    秦欢没有答话,他抽著烟,看向皎洁的月亮。
    “大叔,你说你也真是的,这么大年纪了,还当流氓。”理论上来说,这男人和秦欢,都属於病患。
    有著严重的心理疾病。
    这类暴露狂,不会有任何攻击行为,算是威胁较小的那种,喜欢通过暴露特徵,让女性恐惧尖叫,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快感。
    很多人觉得这是只有变態才会做的事情,但实际上,他们很难控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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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认知顛倒,很多我们觉得很快乐的事情,他没有感觉的,只有特定的场景,他才能获得一丝快乐。
    这类人通常伴隨著严重的自卑,甚至於毫无存在感,所以才会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让异性恐惧,羞耻,尖叫,满足以自己为中心,那种被“重视”的欲望。
    中年男人沉默著,他躺在地上,像死了一样。
    其实他活这么大,对和错是能分清的,如今被抓,也只能认了。
    这种人就算被抓被判刑,出来之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依旧会重蹈覆辙。
    “你们能不能放了我,我想回家,我不想我女儿知道。”
    “我可以给你们钱。”就在我准备拨打杨队电话时,那个男人开口了。
    他最终还是求饶了,让我诧异的,是他竟然还有女儿。
    没准在外人眼里,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疼爱的女儿,和相濡以沫的妻子。
    这要是被抓,多半会妻离子散,遗臭万年。
    “做错事,就得付出代价,谁都一样。”我按下拨號键,没有因为他的困境而犹豫一秒。
    做事前不想清楚后果,现在后悔,那些像顾雅一样有心理创伤的人怎么办。
    她们也要花很久很久的时间,才能抹平这样的创伤。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杨队刚到星光市,得知我抓了个罪犯,他简单的问了下地址,就掛断了电话。
    依旧是那辆破麵包车,人还没下车,我就看到杨队那標誌性的寸头。
    他看了眼地上的男人,询问了事情经过,便將男人一把抓住,带上了车。
    秦欢似乎不认识杨队,因为他看到杨队时,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看杨队並没有说破的打算,也就没有提及秦欢的事情,默契的將秦欢忽略了。
    “她也要去警局吗?”我指著一旁的顾雅,她的情绪依旧很激动,缩在那,一言不发。
    “嗯,要做笔录。”杨队点点头说道。
    “那你自己跟她说。”我扯著身上粘巴巴的衣服。
    刚才我想安慰她,被她直接推到臭水沟,现在我还生著气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杨队看著就很正气,才表明警察的身份,顾雅情绪就平缓了几分。
    刚才她那个样子,我说句不好听的,比秦欢发病还嚇人。
    但我多少能够理解,毕竟只是一个小姑娘,遇到变態了,不害怕才有鬼呢。
    作为抓捕犯人的我和秦欢,自然也得去警局问话。
    可秦欢很排斥警察局,他现在的身份有点特殊,杨队也清楚这一点。
    於是乎,就由我和顾雅去警察局,秦欢则自己回家。
    刚准备上车,杨队就一脸嫌弃的把我拦了下来。
    “换个衣服,別把我车弄臭了。”杨队从后备箱掏出一个塑胶袋,扔到我怀里。
    真不是我说他,就这破麵包车,我都买得起,他还当个宝一样。
    不过有乾净衣服可以换,我肯定是愿意的。
    打开一看,竟然是杨队平日穿的警服。
    那一刻,我能很明显的察觉到,自己的嘴角翘的有多高。
    当即就把身上这臭烘烘的衣服脱了,换上杨队的警服。
    不是很合身,有点大,但没关係,我很喜欢。
    “你不热吗?换个衬衣就好了。”杨队坐在驾驶位上,皱著眉头看向我。
    他给我的,不是夏天的执勤服,而是冬季的,衬衫带外套的那种。
    “还好,不是很热。”
    我擦著脸上的汗珠,嘿嘿的笑著。
    光穿衬衫怎么行,没有外套的警察標誌,那还有什么意义。